作者:权麟春,系贵州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我们必须从政治、历史、现实维度出发,深刻认识和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重大意义,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切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促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建构的依据“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任何意识都是对一定物质存在的客观反映,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亦是如此。中华民族共同体是以民族为单位,是56个民族的多民族共同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讲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一体包含多元,多元组成一体,一体离不开多元,多元也离不开一体,一体是主线和方向,多元是要素和动力,两者辩证统一。”“中华民族多元一体”这一论断,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撑。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也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论原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多民族是我国的一大特色,也是我国发展的一大有利因素。在我国五千多年文明发展史上,曾经有许多民族登上过历史舞台。这些民族经过诞育、分化、交融,最终形成了今天的五十六个民族。各民族共同开发了祖国的锦绣河山、广袤疆域,共同创造了悠久的中国历史、灿烂的中华文化。”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既是我们的特色优势,也是我们的宝贵财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蕴着命运共同体意识,56个民族作为一个共同体,其前途命运与国家的前途命运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中华民族大家庭是一个命运共同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各民族只有把自己的命运同中华民族的命运紧紧连接在一起,才有前途,才有希望。中华民族大家庭成员之间命运相连,民族与民族之间的良性互动,有助于不断增强民族凝聚力,进而促进形成国家凝聚力。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利益追求。共同的利益追求,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团结凝聚的“钥匙”。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建构的本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由“中华民族共同体”和“意识”两个核心概念组合而成。“中华民族共同体”是一种客观存在,而“意识”属于思想观念层面,“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是对“中华民族共同体”客观存在的主观认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具有主观性,但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具有一定的能动性,是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知、评价、认同的过程,从而表达出一定的情感并做出相应的行为。因此,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过程中形成的中华民族共同心理意识,即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度和对中华民族所产生的民族责任感。56个民族成员要能够清楚地意识到中华民族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自己是中华民族的一分子,必须对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忠诚,自觉地承担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现实任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意味着以中华民族的“共同性”为凝聚力量,秉持共同的善的价值理念,能动地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得更加美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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