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房屋转让手续费9月起下调 每平收费由
贵州房屋转让手续费9月起下调 每平收费由
原标题:房屋转让手续费下月起降低 每平方米收费:新建住房从2元降为1.5元,存量住房从4元降为3元,非住宅类统一降为6元 网络配图 为推进我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降低房屋转让制度性交易成本,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并结合我省实际昨日,省发改委会同省财政、住建部门决定全面降低我省房屋转让手续费标准,降低后的收费标准综合水平在周边省份最低,新标准将从9月1日起执行。 本次降标,住宅类转让手续费降低幅度为25%,即新建住房从现行的2元/平方米降为1.5元/平方米、存量住房从4元/平方米降为3元/平方米;非住宅类转让手续费综合降低幅度超过50%,即非住宅类商业住房、非住宅类办公用房、非住宅类其他用房分别从16元、12元、8元/平方米统一降为6元/平方米。 同时,进一步规范、明确了相关收费行为及优惠政策。一是规定收费主体在房屋转让服务过程中,除房屋转让手续费外,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其他费用。二是明确房屋转让手续费已包括受理、证件审验、权属调查、公告及其他各项服务内容的费用,不得授权、委托中介组织再以上述事项名义收取任何费用。三是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包括因继承、遗赠、婚姻关系共有发生的住房转让免收转让手续费,保障性住房减半收取;列入相关科技计划、重点技术创新计划、高技术产业化计划的项目,自立项之日起3年内免收购置新建生产科研办公用房的转让手续费,减半收取购置存量生产科研办公用房的转让手续费。 通过此次降标,较大幅度降低了我省房屋转让交易成本,每年可为全省实体企业及居民、农业转移人口减少房屋转让支出万元左右。新标准的实施,对于降低实体企业成本、减轻群众负担和推动房地产业去库存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信息来源:贵州商报(记者郑佳佳) 黔西南房地产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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