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丨中央发文了又是宅基地,还是大机会
关于农村宅基地的管理,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发文明确了——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要鼓励村集体和农民盘活利用 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具体是咋说的?一起看!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通知》表示,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通知》还表示,要鼓励村集体和农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央视财经《经济信息联播》栏目视频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通知》明确,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应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经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应严格按照“建新拆旧”要求,将原宅基地交还村集体。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对历史形成的宅基地面积超标和“一户多宅”等问题,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分类进行认定和处置。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 在农村,农户在新盖住宅的时候,必须要按照这个规定,比如他如果多占,就要退出来。这样宅基地在一些关键的节点上,我们加强管理就可以使农村不至于混乱,也不会造成农民的抵触、反感。 鼓励村集体和农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通知》还指出,鼓励村集体和农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发展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等。 城镇居民、工商资本等租赁农房居住或开展经营的,要严格遵守合同法的规定,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合同到期后,双方可以另行约定。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 根据调查,全国大概有10%左右的宅基地是闲置的。我们已经按照三权分置,把这个使用权这个市场适度放活,允许他们来租赁,但是我们也必须把所有权不变和资格权保护做好。 20年之内,农户如果签订了合同,按照新的三权分置,你把使用权流转给投资者,投资者在这20年之内,他的权益同样是得到保护的。 “一户一宅”宅基地,怎么管好? 闲置宅基地,怎么盘活? 专家来“支招”了! 宅基地,怎么管好?刘卫民:管好宅基地,关键在于降低空置率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卫民: 这次提出一户一宅,有一个很大的出发点,就是要降低农村住宅的空置率。 从数据看,现在约有2.88亿农村居民在城市务工,说明可能农村的闲置住宅基数较大;同时,近年举家进城务工的农村家庭比例越来越高,所以这些公共部门面临的工作量也会随之变大,无论是精细化程度还是工作量,都是很大的挑战。 章弘:一户一宅要保护的是农民的居住权益财经评论员章弘 由于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较大,出现了一个现象:往往是第二代、第三代独立之后,即使是在村里有宅基地,可实际上是在城里工作居住,这样造成的闲置宅基地不在少数。这次强调农村的宅基地要一户一宅,首先要把这些情况具体搞清楚,才能更好地保护农民的居住权益。 宅基地,怎么盘活?罗必良:宅基地盘活还有很大空间华南农业大学国家农业制度与发展研究院院长罗必良 我认为,在宅基地使用权的开放上,应该允许更多的有投资能力的主体进入到农村,跟农民来进行房屋租赁。在宅基地共同开发或合作来拓展农民的土地,尤其是宅地上的价格生成,让农民能够获得土地的增值收益。 刘卫民:盘活闲置宅基地,不能“踩红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卫民 盘活闲置宅基地的过程中,无论是普通城市居民还是机构投资者,一定不要踩红线,否则商业利益,包括个人的居住权利,没有办法得到完整保护。 章弘:盘活宅基地,思路更要活财经评论员章弘 要把宅基地盘活,其实可以想很多办法。虽然农村土地现阶段跟国有土地、城市土地同权同价,可能还有一段时间和距离,但今后可以朝着这个方向努力。 刘卫民:宅基地要以保障农民居住为根本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卫民 无论是一户一宅,还是这次提出来要逐步地化解一户多宅的现象,还是对于那些土地用地的确紧张、达不到一户一宅的,我们也要想尽办法,竭尽全力让农民住有所居。 同时,不管如何降低它的空置率,盘活它的资产,农村居民的居住权,尤其是在当前新型城镇化的大背景下,只有规范使用宅基地,才是村民居住权有兜底的保障。 今后,咱们农村宅基地的管理, 将会越来越规范, 那些闲置的空地, 也能充分被利用起来, 为咱们增加收益! 期待! 审核 陈运来源 多彩贵州网编辑 蒋仕刚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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