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宅基地的管理,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发文明确了——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要鼓励村集体和农民盘活利用

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具体是咋说的?一起看!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通知》表示,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通知》还表示,要鼓励村集体和农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央视财经《经济信息联播》栏目视频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通知》明确,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应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经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应严格按照“建新拆旧”要求,将原宅基地交还村集体。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对历史形成的宅基地面积超标和“一户多宅”等问题,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分类进行认定和处置。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

在农村,农户在新盖住宅的时候,必须要按照这个规定,比如他如果多占,就要退出来。这样宅基地在一些关键的节点上,我们加强管理就可以使农村不至于混乱,也不会造成农民的抵触、反感。

鼓励村集体和农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通知》还指出,鼓励村集体和农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发展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等。

城镇居民、工商资本等租赁农房居住或开展经营的,要严格遵守合同法的规定,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合同到期后,双方可以另行约定。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

根据调查,全国大概有10%左右的宅基地是闲置的。我们已经按照三权分置,把这个使用权这个市场适度放活,允许他们来租赁,但是我们也必须把所有权不变和资格权保护做好。

20年之内,农户如果签订了合同,按照新的三权分置,你把使用权流转给投资者,投资者在这20年之内,他的权益同样是得到保护的。

“一户一宅”宅基地,怎么管好?

闲置宅基地,怎么盘活?

专家来“支招”了!

宅基地,怎么管好?刘卫民:管好宅基地,关键在于降低空置率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卫民:

这次提出一户一宅,有一个很大的出发点,就是要降低农村住宅的空置率。

从数据看,现在约有2.88亿农村居民在城市务工,说明可能农村的闲置住宅基数较大;同时,近年举家进城务工的农村家庭比例越来越高,所以这些公共部门面临的工作量也会随之变大,无论是精细化程度还是工作量,都是很大的挑战。

章弘:一户一宅要保护的是农民的居住权益

财经评论员章弘

由于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较大,出现了一个现象:往往是第二代、第三代独立之后,即使是在村里有宅基地,可实际上是在城里工作居住,这样造成的闲置宅基地不在少数。这次强调农村的宅基地要一户一宅,首先要把这些情况具体搞清楚,才能更好地保护农民的居住权益。

宅基地,怎么盘活?罗必良:宅基地盘活还有很大空间

华南农业大学国家农业制度与发展研究院院长罗必良

我认为,在宅基地使用权的开放上,应该允许更多的有投资能力的主体进入到农村,跟农民来进行房屋租赁。在宅基地共同开发或合作来拓展农民的土地,尤其是宅地上的价格生成,让农民能够获得土地的增值收益。

刘卫民:盘活闲置宅基地,不能“踩红线”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卫民

盘活闲置宅基地的过程中,无论是普通城市居民还是机构投资者,一定不要踩红线,否则商业利益,包括个人的居住权利,没有办法得到完整保护。

章弘:盘活宅基地,思路更要活

财经评论员章弘

要把宅基地盘活,其实可以想很多办法。虽然农村土地现阶段跟国有土地、城市土地同权同价,可能还有一段时间和距离,但今后可以朝着这个方向努力。

刘卫民:宅基地要以保障农民居住为根本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卫民

无论是一户一宅,还是这次提出来要逐步地化解一户多宅的现象,还是对于那些土地用地的确紧张、达不到一户一宅的,我们也要想尽办法,竭尽全力让农民住有所居。

同时,不管如何降低它的空置率,盘活它的资产,农村居民的居住权,尤其是在当前新型城镇化的大背景下,只有规范使用宅基地,才是村民居住权有兜底的保障。

今后,咱们农村宅基地的管理,

将会越来越规范,

那些闲置的空地,

也能充分被利用起来,

为咱们增加收益!

期待!

审核

陈运来源

多彩贵州网编辑

蒋仕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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