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中国公共精神史伦理流变与轨迹河
略论中国公共精神史:伦理流变与轨迹[1] 卞桂平 (东南大学江苏南京;南昌工程学院江西南昌) [中文摘要]:作为思维与意志、知与行的统一,公共精神实质在于两种关键元素之交叉复合:伦理同一性与道德主体性。正是两种维度在不同历史时空中的表征不同,催生不同时代公共精神的复杂面向。在中国伦理历史的流变中,公共精神之产生与发展大致先后经历了年以前的蛰伏、—年的萌发、—年的偏离以及年后的理性回归四大历史界域。基于现代视域集中梳理中国公共精神史的伦理流变,对转型期的中国社会公共精神重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关键词]:伦理同一性;道德主体性;公共精神;伦理流变;轨迹 作为一种伦理的精神形态,公共精神之生成必须具备两种典型特征:“伦理同一性”与“道德主体性”。[2]其中,“伦理同一性”的内生取向是公共精神得以延续的价值保证,而“道德主体性”则是公共精神得以持存之最基本前提。[3]如果以公共精神如上两种典型特质作为主要参考依据,对中国历史洪流中的公共精神成长史进行伦理的审视,则不难发现其在中国不同社会历史阶段所呈现的、具有差异性的伦理表征。具体而言,中国公共精神的成长历程大致可以划分为四大界域:蛰伏时期(前)、萌发时期(—)、偏离时期(—)及回归时期(后)。正是如上四大阶段的相互承接与彼此渗透,进而构成中国公共精神生长史的壮丽伦理画卷。 一、前:伦理的“裹挟”与道德主体性的祛魅 年前的中国传统社会,结构形态具有高度“耦合”特质与“超稳定”性质。“小农经济”、“专制王权”以及“宗法伦理”的三重叠加,刚柔相济、进退互补,生成“三角形稳定效应”,从一定意义上保证了中国传统社会的长期续存,从政治、经济、文化等侧面构筑起中国传统农业社会的基本构架。 从政治看,“家国同构”的社会政治结构构筑起“族权、王权及国家主权”的“三一体”模式;官僚体制通过“贵族官僚化”与“官僚贵族化”既实现了“政权”对“族权”的遮蔽,又张扬了宗法伦理精神;“政教合一”模式不仅使儒学取代社会宗教侵入人们日常生活,而且实现了与政权的一体化,在“普遍王权”笼罩下,社会呈现出“一元化”和“同质性”特点,铸就“铁板一块”的封闭体系。从经济看,传统社会的经济形态以“小农经济”为主要特征,日常生产则主要以“一家一户”为单位进行,且活动范围又限定于各自“一亩三分地”,彼此间缺乏紧密依赖性,具有生产目的的自足性、生产方式的个体性与生产条件的简陋性特质。从文化看,以儒家的社会伦理本位观为核心,以等级森严的专制制度为依托,主张“天人合一”,倡导纲常伦理,推崇“重义轻利”,鼓励教育服从,等等。重整体、轻批判,重内向,轻理性精神的传统文化价值取向与思维方式助长了人们的保守意识。 在这样的社会形态中,人们对“血缘”与“地缘”的极度依赖性凸显。从人与自然的关系看,因缺乏认知与改造自然界的主客观条件,从属、顺从及敬畏大自然就成为那时人们的主要特征,也成为人们消解自我与客观世界之间矛盾在观念与行为上所依循的准则,而人与自然的这种和谐则是以丧失人的独立性为代价。从人与社会的关系看,“依附性”特征极其浓厚,诸种“特权”与“等级”成为人们附庸的对象,而作为人之为人的社会本质则极度萎缩。“虽然个人之间关系表现为较明显的人际关系,但他们只能作为某种具有社会规定性的个人而相互交往,如封建主与仆人、地主与农奴等等,或作为种性成员等,或隶属于某个等级,等等。”[1](p)在各种“先在”的伦理设定中,作为社会主体的人反而成为“等级共同体”的附属物。如果说原始初民依赖并归属的是“自然共同体”,则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人们依赖并从属于的是具有等级特征的“社会共同体”,彼此间具有不对等的统治与被统治、占有与被占有关系,人的个性发展缺乏最起码的社会空间和条件。 这样来看,这个时代的人们在深受自然奴役的同时,还深受等级、身份等社会关系的奴役,缺乏最基本的“道德主体性”。即“我们越往前追溯历史个人,从而也是进行生产的个人,就越表现为不独立,从属于一个较大的整体。”[1](p)与此同时,这个时代的人们是处在一种“先在”的伦理“裹挟”之中,这种“裹挟”表明“伦理同一”的价值观念不是“自主”的,而是基于“被迫”。这种缺乏“道德主体性”的、异化了的“伦理同一”的价值观念,并不构成生成公共精神的主、客观条件。也正是基于这种意义,年以前的中国社会并不存在真正的现代公共精神生成土壤,所能有的还只是一种隐而未发的“可能性”,因而它还只能是一种“公共精神”的蛰伏。 二、-:伦理同一与道德主体性的“过渡”特质 -年的中国社会是典型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而严格来看,此时段具有“持续过渡性”特征。诚如梁启超所言:“今日之中国,过渡时代之中国也……中国自数千年以来,皆停顿时代也,而今则过渡时代也……过渡时代者,希望之涌泉也,人世间所最难遇而可贵者也。”[2](p44)“持续过渡”特征所表明的是:近代中国社会发展的总体趋势是向独立资本主义工业化社会目标迈进,但又因封建历史传统惯性与外来殖民势力的干扰,使这种前进运动又始终难以到达预定目标,新社会的实现又因社会长期动荡与反复而陷入“痛苦的难产”,进而呈现出与其它历史时段不同的典型社会特质。 从政治看,传统帝制虽在辛亥革命后被废除,但以官僚、军阀和士绅“三位一体”的官僚型专制结构并无实质性改变,最多是在保持本质不变的前提下不断发生着外形改观并同某些新的政治因素相融合。而背后操纵“主体性封建专制”加“从属性民主形式”复合政治结构的,则是帝国主义在华政治势力,国家主权不断沦丧的背后是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生成。从经济看,封建经济虽已日渐解体,而其核心部分仍然是小农经济,并同小手工业和商业高利贷紧密结合,构成小农经济、传统手工业和旧式商业“三位一体”的封建经济模式。与此同时,本国近代资本主义经济也日渐成长。因此,封建经济虽然已开始缓慢解体,但其基本性质与主要特征在近代历史上并无根本性改变。从文化看,与政治、经济相呼应的则是封建文化、帝国主义殖民文化、民族资产阶级新文化相杂拌的文化(意识形态)结构。其中,又以儒家道德伦理观和价值观为核心的封建文化长期占据统治地位,帝国主义殖民文化则是唯意志论和赤裸裸的奴役主义与“全盘西化”的民族虚无主义和奴化思想的统一,民族资产阶级新文化作为封建文化和帝国主义殖民文化的对立物,在前期表现为激进民族主义、民主主义、温和的改良主义以及重商主义,后期则转向为比较成体系的实业救国、教育救国以及科学救国思潮。 鸟瞰中国近代社会的政治、经济以及文化特征,不难发现这三大领域都分别包含着彼此对立的三重因素,而它们之间彼此联结的方式又呈现出多元、多样以及多变的特色,进而导致其整体结构与功能难以稳定及其运行轨迹的难以把控。形象地看,近代中国社会犹如一艘巨轮,虽已离开中国封建社会高度平衡的此岸,其前途却如层层迷雾而无从知晓。但是,总体而言,—年的中国社会实质则是卡在封建主义与资本主义、独立国与殖民地之间的过渡社会形态。畸形的社会形态是近代资本主义一体化趋势与原有封建社会运行轨道碰撞、夹击的结果;是传统与现代、沉沦与进步、封闭与开放、外来因素与内部因素相互纠缠混合的杂交体。结果必然是新旧社会结构之间交错杂陈,进而陷入僵持不下、难决胜负的不死不活状态。[3](P47-59) 与如上三大领域的矛盾交织相呼应,中国近代社会主体之“伦理同一”的价值取向以及“道德主体性”的特征也呈现三种形态。一是以清朝统治阶级中的一部分抵抗派和革新派人士为代表,既坚决维护中华民族的领土完整与主权独立,但同时又臣服于爱新觉罗氏,导致伦理行为具有浓厚的悲剧色彩,主体的“伦理同一”价值取向是缺乏道德自我的同一。二是以受新思潮影响却又饱受不平等之害的下层劳苦大众为代表,该群体具有浓厚反封建胆识,但又具有一定程度的盲目与愚昧性,只“破”不“立”的“鲁莽”行为趋向凸显激情宣泄的同时又缺乏理智。三是以新兴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包括改良派和革命派的有识之士为代表,该群体不仅抛弃了“忠君保皇”的落后思想,而且具有理智思辨的色彩,在对待西方价值的取向上具有鲜明的理性特征,既强调反帝反封建又致力于新国家的重建。但也因时代与阶级局限,对待外域文明既粗又浅,乃至于抱有敌视态度,故而勇气可嘉却胸怀狭窄。 如果基于公共精神的“伦理同一性”以及“道德主体性”的二维视野来审视即可发现:在中国社会的过渡阶段,不同群体因阶级立场以及利益取向的差异,进而导致价值取向的不同。然而,在处理个体与国家的伦理关系上,都呈现出某种伦理的同一,即都在不同程度上具有“伦理同一”的价值关怀,关键区别在于“道德主体性”的程度及其性质上,如果说“忠君保皇”群体是“受奴役的主体性或者说没有主体性”,受新思潮影响却又饱受不平等之害的下层劳苦大众是“盲目主体性”,则新兴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就具有一定程度“合理的主体性”。综合三大群体“伦理同一性”与“道德主体性”交叉视域来审视,则此时期公共精神总体态势是式微的或者说只是萌芽。 三、-:“被动的”伦理同一与“虚妄的”道德主体性 《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新中国成立后32年(—年)历史的基本评价是:总的来说,是我们党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导下,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并取得巨大成就的历史。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是我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是我国今后一切进步和发展的基础。然而,新旧交替与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环境,也使-年的历史时段具有与以往任何时段不同的历史表征。 从经济看,过度强调“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地位及其作用,宣扬越“公”就代表越革命、越进步,并进而发展为诠释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经济理论基础。正是经济领域“公”对“私”的极端挤压与排斥,导致资源配置方式上计划经济体制的绝对化以及分配制度上的绝对平均主义。过渡强调国家与集体的利益,忽视乃至忽略个体的利益。个体物质利益相对匮乏的直接后果就是生产积极性的式微。从政治看,就是社会生活的极端政治化。政治成为统摄一切的“万能”,尤其是借助“单位”这个特殊的中国式伦理实体存在,国家政治权利侵入社会生活,进而达到了社会整体的高度政治化目的,政治成为统摄整个社会的主导力量与主导原则。国家力量对社会领域的挤压后果就是公共领域的相对隐退,社会独立进而也成为不可能。正是基于如上基础,大规模的狂热政治活动进而成为可能。在情绪化的、非理性的政治运动中,个体的存在价值被忽略。从思想文化看,正是基于经济领域的一大二公、政治领域的人民公社化的客观存在,导致思想文化领域内的“公”的偏执。对“公”的无限崇拜与对“私”的极端诋毁相对而行,在伦理普遍性的价值取向上奉行“崇公灭私”、“大公无私”以及“先公后私”,人们普遍以“根正苗红”为荣,“私”与“公”的对峙最终演绎为“狠斗私心一闪念”、“灵魂深处闹革命”的极端行动,在“公”的极度演绎中个体价值飞灰湮灭。 从伦理维度审视,-年30年的计划经济时代表现出彻底的伦理与政治直接同一、政治压过伦理、伦理为政治所取代的时代特色。经济制度上的“公有制”、社会体制中的“单位制”以及个体存在的“实体性”构成特殊时代的社会图景。其中,公有制试图从制度层面建构“公”的伦理普遍性,追求“所有权与支配权的同一”。然而,此种“同一”的生成却要受制于一个重要前提:干部道德必须从信念与品质层面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历史事实却是:这一条件是如此难以满足以至毛泽东自年提出“进京赶考”开始,发起一场又一场运动,都未能真正解决这个难题,最后演绎为“文化大革命”。同时,理论上看,所有权只是“人格”的法哲学问题,而支配权问题则从属于经济学范畴和市民社会领域。“人们当然是平等的,但他们仅仅作为人,即在他们的占有来源上,是平等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每个人必须拥有财产。所以我们如果要谈平等,所谈的应该就是这种平等。但是特殊性的规定,即我占有多少的问题,却不属于这个范围。由此可见,正义要求各人的财产一律平等这种主张是错误的,因为正义所要求的仅仅是各人都应该有财产而已。”[4](p58)即,在政治或占有权方面它是平等的,但在经济上和分配方面却不公平。由此,平均主义的伦理理想恰恰导致非伦理的后果,使伦理普遍性或伦理存在不仅成为乌托邦,而且使经济社会发展丧失活力。如果说公有制从经济制度上奠定了伦理之“公”的直接性。那么,“单位制”则从社会制度上建构了伦理之“公”的连续性。然而,“单位制”却面临着不同程度存在的伦理之“公”,而缺乏活力的经济形势以及严峻的城乡差距又进一步扩大了这种差异。而更为根本的则是掌握单位支配权的干部的道德状况成为“单位”伦理性以及由此成为整个社会结构伦理存在的决定因素。正是“一大二公”的结构强化了社会整体的伦理性,“一切从实体出发”进而构成特殊时代个体的“公民道德”烙印。最后结局却是这种伦理普遍性的追求因伦理资源和经济活力的严重缺失而被迫艰难地转型。[5](P1-8) 如上特殊的历史语境中,人的精神样态也因时代特殊性而格外不同,呈现出狂热、虚妄的不正常样态。作为人在实践境域中所呈现的能力、作用与地位,即人的自主、主动、能动、自由、有目的地活动的地位与特性,人的主体性是真正确证自我能力的个体内在属性,拥有健全主体性是人之为人最为根本的条件。然而,在—年的特殊历史时段中,尤其是—年的文化大革命时期,人们基本处于极度狂热状态。严格而言,个体所拥有的如上样态,只能称之为消极的主体性,而非积极、建设性的主体性。因受具体历史时代背景制约,人们对自己的所作所为缺乏积极主动的自我审视与内在反思,乃至于行动都带有“被动”的烙印。正是行为的“难以自制”,使得此时段的“人”并不能真正称之为“主体”,其所呈现的“难以想象”的行动热情只不过是一种消极的、破坏性的主体样态。如果基于“伦理同一”的价值理念审视,自然社会中的“伦理同一”是被自然或者礼教所裹挟的“伦理同一”,而—年的“伦理同一”则是被夸大、神化乃至于被征服了的“伦理同一”,与“精神”所标识的“单一物与普遍物”之内在本质不同的是,“被同一”的价值理念是以依附、牺牲自我存在为典型标识。 基于“伦理同一性”与“道德主体性”的二维审视,—年的中国公共精神虽初现端倪,然而,也正如含苞欲放的花朵巧遇狂风大雨的肆虐,伦理之“公”并没有呈现合理的“精神”形态,而是在极度狂热与虚妄中迈向自我沉沦的危机。可见,本时段的公共精神无论是实质或形态都是偏离的。 四、后:伦理同一与道德主体性的“理性”回归 在历经自然社会、过渡社会以及政治社会的相继变迁之后,中国社会自年开始进入了迄今为止最为深刻的、也是最为激烈的社会历史变革期,其中,最为标识性意义的话语就是:“改革开放”与“社会现代化”。这次社会转型是如此重大且深刻,其影响已经波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以及各大领域。具体而言就是:政治领域中的反思及转向、经济领域中的体制转轨、文化价值领域的“以物为本”与“以人为本”价值理念博弈与转型等。 从政治领域看,主要呈现为两种政治发展路向。一是改革开放之初的“政治反思”。“反思”主题则集中体现为对改革开放前30年尤其是文化大革命期间的“唯政治化”的反省与批判,学术界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文学界“伤痕文学”的创作等等,都是对原来“唯政治化”的理论反思与文学批判。而“拨乱反正”、“正本清源”以及“平反昭雪”等词语则是那个时代对“唯政治化”反思与批判的价值表达。除此以外,这一时期的执政方略尤其强调经济发展对政治问题解决的重要地位,如“经济工作是当前最大的政治,经济问题是压倒一切的政治问题。”[6](p)与改革开放前的“唯政治化”则形成鲜明的对比。二是伴随改革开放进程的政治转向。对“唯政治化”的集中反思与批判,虽然在一定意义上导致人们对政治的某种冷漠,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日渐推进,寻求新的政治转向也确属事实。即由“革命政治”转向“发展政治”、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由“集权政治”转向“分权政治”、由“高度政治集权”转向“简政放权”以及“政治民主化”、由“权力政治”转向“权利政治”或由“权威政治”转向“平民政治”等。以“权力制约权力”以及“以权利制约权力”成为当前中国政治生活的价值诉求。从经济领域看,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方面使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从“单一公有制”向“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转变。在资源配置方式和经济运行方式方面,由原来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而从文化看,反对“以物为本”,强调把“物”的价值用于“人”,为人所享有与享用,重视人的作用,尊重人的价值,关心人的生存。总之,高扬人的主体性,把“人的价值”作为目的凌驾于“物的价值”之上就是“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展现出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身和谐的“以人为本”价值意蕴。 总体而言,改革开放之后的中国社会呈现出与以往自然社会、过渡社会、政治社会不同的特殊样态,尤其体现在人的存在及其发展维度上,凸显出更多的“现代性”面向。一是理性精神更为突出。伴随“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战略确定,社会发展开始从“伦理—政治”的一体化转向“经济—政治”的科学化,不断反思改革开放之前社会发展的躁动、狂热与虚妄,转而诉求“以人文本”的可持续发展方略,经济理性、科学理性以及相关的人文精神已更多地融入到公共决策以及公共行动中。其次,是公共性理念的凸显。随着改革开放后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领域的各层面复兴,社会行为主体的公民意识、权利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日强,人们逐渐跳出自我的狭隘世界,而放眼国家、社会事务的公共责任与公共关怀。如基于政治层面的“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努力建构“依法执政、科学执政、民主执政”的制度框架,力求实现基于价值与实践层面的公共行政。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少了“不切实际的崇高”而多了“面向生活的实践”,公共精神总体指向在由“不切实际”的高位滑落同时,也具备了生成的现实基础与可靠动力。 可见,年之后的中国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诸领域,伴随持续的、基于实践层面的反思、批判与调整,对人的发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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