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年面向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让更多勤奋好学、品学兼优的农村学子进入我校就读,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号)精神,我校年继续面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中学农村学生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一、组织机构

(一)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决定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学校普通本科招办负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材料审核、资格认定等具体工作。

(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二、招生专业:法学、知识产权、刑事科学技术、经济学类(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统计学)、工商管理类(会计学、审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劳动关系)、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思想政治教育、哲学、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传播学、广播电视学)、英语。

三、招生计划:学校本科招生总计划的2%。

四、报名条件

来自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份确定后向社会公布)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报考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一)符合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理想信念坚定、成绩优良、品学兼优。

五、报名

(一)时间:年4月14日起至4月30日止。

(二)报名采取考生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

(三)方式:网上报名

考生登陆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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