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大学0年第一次简化考试程序招聘博士配偶工作方案

贵州师范大学的前身——“国立贵阳师范学院”创建于9年,是当时全国八所国立师范学院之一。年更名为“贵州师范大学”,年被贵州省人民政府确定为省属重点大学;年被列入教育部“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与厦门大学结成对口支援关系;03年7月正式获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05年成为教育部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共建的高等学校;07年成为贵州率先进入教育部/国家外专局“计划”的高校,09年获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中国语言文学)。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号)精神,结合实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同意,特制定简化考试程序招聘学校在职在编博士教师配偶的工作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简化考试程序招聘我校在职在编博士配偶工作人员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师范大学0年第一次简化考试程序招聘博士配偶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年龄在8周岁以上(年5月8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年5月9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的年龄放宽到0周岁(年5月9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5周岁(年5月9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七)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师范大学人力资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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