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没户口贵州十类无户口人员,这样办户
贵州将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保障每个公民依法登记一个常住户口。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就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提出实施意见。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省的无户口人员主要有十类,包括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的等等。针对这十种不同的情况,实施意见也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 意见还要求各地摸底调查,梳理本地区户口重点问题,及时办理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 省级公安机关要升级完善省人口信息系统,加强对无户口人员人像、指纹信息备案和比对核验,确保登记身份信息的准确性和户口的唯一性。对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材料逐一建档,确保档案资料完整有效,并将办理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的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此外,凡以前文件规定与本实施意见规定不一致的,按本实施意见规定执行。 十类无户口人员如何办理登记? 1、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 本人或者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在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2、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 年3月1日(含)以后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监护人凭居民身份证、亲子关系声明和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原件,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年3月1日以前出生或年3月1日(含)以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因父母或直系监护人死亡、失踪、服刑等原因无法取得亲子鉴定证明的,由拟落户地派出所调查核实后落户。 3、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人员 当事人可以向拟落户地县级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4、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 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应当由该机构凭婴儿、儿童基本情况说明、民政部门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情况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及收养社会福利机构资格证明,在该福利机构集体户口簿登记被抚养人户口。 5、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 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的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死亡)的生效判决书,向拟落户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6、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 经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落户的,可以在原户口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后,符合现居住地落户条件的,可以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7、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的 可以向签发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换领户口迁移证件,凭补领、换领的户口迁移证件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不符合迁入地现行户口迁移政策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以在原籍户口所在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其他人员可以在户口迁出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 8、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 未取得其他国家国籍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具有我国国籍的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我国公民一方的居民户口簿,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9、长期滞留救助管理机构的流浪乞讨人员 对超过3个月仍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救助管理机构滞留人员,经同级人民政府批转安置的,根据民政部门提供的救助、收留情况和办理落户意见函,公安机关在当地民政部门集体户口簿上登记滞留人员户口。 10、其他无户口人员 本人或者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在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公安机关确实无法核实或核实后认为事实不清的,公安派出所建立《疑难户口登记簿》,如实填写核实情况,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本报记者周然) 我们只有干货,请谨慎北京怎样治疗白癜风北京看白癜风哪间医院最权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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