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关注国务院批复同意贵州省调整遵义
年3月20日,国务院对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遵义市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黔府呈〔〕31号)作出批复(国函〔〕56号),同意撤销遵义县,设立遵义市播州区。 批复主要内容为:一、同意撤销遵义县,设立遵义市播州区,以原遵义县(不含山盆镇、芝麻镇、沙湾镇、毛石镇、松林镇、新舟镇、虾子镇、三渡镇、永乐镇、喇叭镇)的行政区域为播州区的行政区域,播州区人民政府驻南白镇西大街53号; 二、同意将原遵义县的山盆镇、芝麻镇、沙湾镇、毛石镇、松林镇划归遵义市汇川区管辖; 三、同意将原遵义县的新舟镇、虾子镇、三渡镇、永乐镇、喇叭镇和遵义市汇川区的北京路街道划归遵义市红花岗区管辖。 (资料来源:播州报) (责任编辑:张桂生) 赞赏 |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guizhoushengzx.com/gzsjj/11152.html
- 上一篇文章: 盘州县成为过去,盘州市正式成立由贵州省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