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如何落实中央8项规定教育部划了7条
日前,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8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规定》明确,对违背中央8项规定精神问题,在严肃处理直接人的同时,也要根据情形,严肃追究相干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的主体、监督和领导,以问责常态化倒逼落实。 针对高等学校存在的突出问题,《规定》列了以下7项要求: 1、严格执行出国(境)管理规定。学校党员领导干部未经批准不得持普通护照、港澳台出入证件出国(境)展开学术交流合作;出国(境)展开学术交流合作未按规定公示的不予核销相干费用;不得以学术交流合作或其他出访名义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 2、严格执行兼职取酬管理规定。学校党员领导干部未经批准不得在社会团体、基金会、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企业兼职;经批准兼职的校级领导人员不得在兼职单位领取薪酬;经批准兼职的院系及内设机构领导人员在兼职单位取得的报酬,应当全额上缴学校,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有关嘉奖办法,给予适当嘉奖。 3、严格执行科技成果转化取酬有关规定。学校正职领导人员是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或对科技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可以依照增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规定取得现金嘉奖,原则上不得获得股权鼓励;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科技成果转化,可以获得现金嘉奖或股权鼓励,但取得股权鼓励的领导干部不得利用职权为所持股权的企业谋取不当利益。 4、严格执行补助补贴和奖金发放有关规定。学校不得违背国家政策法规规定发放补助补贴和奖金;不得发放已明令取消的补助补贴和奖金;不得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支卡、实物等情势发放补助补贴和奖金;校级领导干部不得在校内所属单位违规领取补助、补贴、奖金、劳务费等;校级领导干部参加开学典礼、毕业仪式、出席校友活动等属于领导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得领取劳务报酬。 5、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学校不得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组织公款旅游和与公务无关的参观;不得混淆内外宾接待开支;不得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当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 6、严格执行会议管理等有关规定。学校不得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不得借举行会议、干部教师社会实践等名义组织观光旅游;不得组织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得发放会议纪念品。 7、严格执行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规定。学校党员领导干部不得约请与举行者本人有直接领导关系的下属单位人员或工作职责触及的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宴请人数不得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不得违规使用本单位公车、公物或有业务来往单位的宾馆、饭店、招待所、食堂等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不得分批次、多地点或采取“化整为零”方式变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高等学校党委、纪委要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和落实中央8项规定精神的主体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用好监督执纪“4种形态”,坚持标准不降、要求不松、措施不减,加大查处通报暴光力度;深入调研分析本单位“4风”问题的新动向新表现,针对隐形变异问题及时制定办法措施;强化追责问责,对违背中央8项规定精神问题,在严肃处理直接人的同时,也要根据情形,严肃追究相干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的主体、监督和领导,以问责常态化倒逼落实。 来源:微言教育 赞觉得文章不错请点赞;觉得对朋友有用请转发。贵州教育∣咱老百姓的教育新媒体长按上图 白癜风治愈后复发吗白癜风复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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